2021年第二批在校研究生毕业审核的通知
一、研究生院培养办关于研究生毕业审核的相关通知
(一)、 根据2017年研究生院研究生毕业审核流程的通知,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的机会由每年2次增加为每年4次。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研究生毕业审核将作为研究生培养的一项常规性工作,研究生院不再另行发布各批次毕业审核通知。
2、各培养单位根据《流程》中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及时、规范、有序地做好本单位各批次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
(二)、毕业申请、审核时间安排
2021年第二批次申请、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毕业批次 |
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 |
导师审核毕业申请 |
培养单位审核 毕业申请 |
研究生院抽查复核 |
第二批 |
3月1日一—3月15日 |
3月14日—3月17日 |
3月18日--3月24日 |
3月30日前 |
注: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安排可能会出现变动
2021年6月毕业申请及审核时间临时调整时间节点如下:
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时间:3月1日——3月15日
导师审核毕业时间:3月14日—3月17日
培养单位审核时间:3月18日—3月24日
研究生院抽查复核时间:3月30日前
3月1日系统会自动开放。
(三)、研究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操作说明
第一步 信息维护
1. 维护学籍信息:“个人信息管理—学籍信息—基本信息/培养信息/入学前信息”。
2. 维护表现信息:“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发表专著/专利/成果奖项/参与项目”,按要求填写表现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学院审核。
3. 维护学位信息:“毕业和学位管理—填写学位信息”。
第二步 提交毕业申请:“毕业和学位管理—提交毕业申请”。
第三步 研究生导师同意毕业:导师需确认研究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第四步 拟毕业博士生打印科研奖励情况表:“毕业和学位管理—评阅答辩信息查看—科研和奖励情况表下载”。
申请完成后,请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并关注后续审批状态。
(四)、审核要求
1、研究生毕业审核以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培养环节、创新成果发表等情况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拟毕业研究生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和清样(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正式刊出,否则当批次申请无效)为准,并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3、欠费研究生和未进行学期注册研究生的答辩申请不予受理。
4、对于转专业、提前毕业、未正常进行中期考核/筛选、休学、学位课程重考等情况的研究生,要着重审核其培养计划完成、专业转换后课程修习、论文工作的衔接、是否符合提前毕业的条件以及重修课程的考核等情况。
(五)、已出国研究生申请答辩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已出国研究生
(1)能够在当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前办理归国报到手续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可申请当批次毕业。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仍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办理程序
研究生填写《出国留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培养单位审核、汇总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审核、开通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功能——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
(六)、提前毕业研究生申请程序
研究生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培养单位审核、汇总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审核、开通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功能——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
注:相关表格请从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表格下载—培养管理)下载。
(七)申请材料报送
1、毕业申请通过名单(系统打印);
2、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系统打印)
(八)毕业材料报送
1、毕业研究生名单(系统打印);
2、《山东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成绩单》(每人一式4份,系统打印);
3、《山东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审批表》(每人一式4份,系统打印)。
研究生成绩单与毕业审批表由单位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分别整理归档。
二、2021年m6体育入口第二批毕业审核具体通知
(一)、数学院在校研究生毕业审核(向学院提交毕业审核材料):
1、m6体育入口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各所负责人参加的毕业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
2、拟毕业研究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申请,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特别强调的是,博士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的相关情况也必须逐项准确、详细的录入系统。
3、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课程成绩、科研工作、论文发表等)及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4、学院在导师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应届毕业研究生有关情况予以审核,按要求向学校提交单位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完成研究生毕业审核系统网上提交等操作程序。对审核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经单位审核领导小组或学位分委员会讨论研究后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审核结果应向导师及研究生公示。
5、研究生院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检查,对各单位审核结果进行抽样复查,将各单位审核中出现的问题报相关领导研究审批,必要时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培养单位。
(二)、研究生毕业审核的基本要求:
1.、研究生毕业审核以学院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研究生本人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自己是否完成培养计划要求,并填写一份《山东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核表》或《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核表》认真核对包括课程成绩、学分要求、实践环节、前沿讲座、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筛选等在内的各项要求,确保申请毕业研究生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研究生本人请到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如发现因所修课程的属性或课程号与培养计划不一致,导致培养计划未完成的,请联系教务人员说明,办理相关调整课程号的手续,否则最终系统无法打印上报授学位名单,责任自负,请务必认真对照个人培养计划是否与学院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一致,个人培养计划是否全部完成。)
2、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和清样(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正式刊出,否则当批次申请无效)为准,并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3、欠费研究生和未进行学期注册研究生的答辩申请不予受理。
4、对于转专业、提前毕业、未正常进行中期考核/筛选、休学、学位课程重考等情况的研究生,要着重审核其培养计划完成、专业转换后课程修习、论文工作的衔接、是否符合提前毕业的条件以及重修课程的考核等情况。
(三)、研究生毕业审核时间及所交材料:
1、3月15日之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并向学院教务提交纸质版材料。3月1日研究生管理系统自动开放。
(1).之前已提交过毕业申请但未毕业的研究生,需重新提交申请。
(2).研究生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培养单位审核、汇总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审核、开通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功能——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
注:相关表格请从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表格下载—培养管理)下载
(3). 符合申请条件的已出国研究生
(a)能够在当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前办理归国报到手续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可申请当批次毕业。
(b)“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仍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以上两种情况的研究生需填写《出国留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培养单位审核、汇总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审核、开通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功能——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
2、同时向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博士生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核表、博士在
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可系统打印)、已发表论文和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硕士研究生需要提交导师签字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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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