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拟毕业的研究生,请关注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度第一批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工作程序如下: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根据《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山大研字〔2016〕19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博士学位申请人需向学院提交导师签字认可的纸质版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及发表学术论文及检索报告,导师签字的在校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审批表,在12月20日之前交m6体育入口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经学院、研究生院审批确定答辩资格后,即进入匿名评阅状态,可通过系统提交毕业论文。
硕士学位申请人员,请在12月20日向学院提交纸质版在校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审批表,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学院审批通过后,确定学校匿名评阅名单,系统抽审功能开放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8:00至2017年1月5日12:00。申请人员确定为匿名评阅状态后,即可通过系统提交论文。
特别提醒:博士、硕士申请人请慎重提交答辩申请,学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均需参加学校抽审、论文评阅,期间放弃论文评阅者,视为一次答辩申请无效。
之前因各种原因导致未授位人员,如本次申请学位,仍须通过系统重新提交毕业申请。
论文评阅仅含“较大修改”人员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终稿(包括原评阅意见及修改说明,与论文扫描为一个文件)。
论文评阅含“不合格”或“不同意进行答辩”人员,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终稿。
由学校进行匿名评阅的学位申请人员,须于2017年1月5日17:00前,通过系统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学校下载整理后进行评阅,过期不予受理。
匿名评阅论文结果将于2月20日后,陆续导入系统。论文评阅结果符合学校答辩条件的,均需组织答辩。如放弃答辩,下次申请时,学校将重新组织论文评阅。
申请办理“内部”、“秘密”级以上的学位论文,按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认定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2017年1月4日前申请人填写《审批表》交学院教务办公室,由学院统一汇总到学位办及相关单位审核盖章。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处理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20号)执行。 申诉问题:满足申诉条件的学生在收到评阅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各单位要向学校提交完申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检测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至3月5日。特别提醒,检测系统新增部分功能,如个人提前进行论文检测,系统会自动保存已检测论文至比对库。学校通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时,可能造成文字复制比过高。
论文答辩需安排在2017年2月25日之前进行,2月28日之前将答辩后的所有材料交回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博士答辩后所交材料包括:预答辩意见书1份、原始资料审核表1份、山东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2份、论文评阅书3份、博士学位答辩申请书1份、授予博士学位审批书2份、答辩记录1份、表决票、答辩现场三张照片及同底光盘、毕业审批表4份、系统打印的归档目录清单、2寸蓝底背胶照片3张(用于制作学位证书,毕业证和归档照片)务必和《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电子照片同版同照,线装学位毕业论文6份、《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1份。硕士答辩后所交材料包括:硕士学位答辩申请书1份、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2份、论文评阅书2份、论文答辩记录1份、答辩表决票、学位档案归档目录1份、2寸蓝底背胶照片3张(用于制作学位证书,毕业证和归档照片)务必和《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电子照片同版同照、线装学位论文5本、毕业审批表4份、《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1份。}
学位办文件规定:学位论文要求、答辩要求、学位审批、答辩委员会决议等须按《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和山大研字〔2007〕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学位办将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经学位分委员会表决同意后,在2017年3月5日前,向学位办报送材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定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
博士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核表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核表
m6体育入口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