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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2020-2021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28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广大青年学生躬身实践、身体力行,引领山大学子扎根祖国大地,了解世情、党情、国情、民情。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的通知》相关要求,以全员化社会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社会实践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作用,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建党百年和建校百廿的重要交汇时刻,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让学生通过深入的社会实践,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实践伟力,更加自觉地将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从党史学习中激发信仰、获得启发、汲取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各学院要成立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牵头,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团委书记为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为主要成员,各团支部书记为本团支部社会实践工作负责联络人。

严格按照学期校历安排,于下个学期开学之前2周完成实践。外出实践要就近就便,线下实践须驻地开展,若跨地市进行实践,须采取线上形式开展实践,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确保自身安全与身体健康,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实践(中高风险地区学生采取线上形式开展实践),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要根据地方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与处置,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地区的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及相关材料见https:/info/1053/11961.htm。

个人活动流程:1.制定方案;2.如外出实践需购买保险、阅读《须知》;3.结合个人情况、疫情情况和自然情况进行实践;4.开学后提交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名或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为PDF文件)、活动报告电子版(2000字以上),团支部组织交流及评分评优工作。

团队活动流程:见下文

(二)创新形式,注重联动,注意结合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今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要注重探索创新“互联网+社会实践”新模式,师生可采取“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等网络形式开展,推动线下线上融合联动。

(三)坚持育人实效,从严从实开展

按照“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原则,进一步严实作风,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力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摆拍走秀”;要深入实际,力戒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甚至观光旅游;要帮忙不添乱、增彩不增负。

二、实践主题

(一)学院立项选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实践

2.理论政策宣讲类

3.劳动实践类

4.调研观察类

5.创新创业实践类

6.公益志愿服务类

7.文化艺术传播类

8.岗位实习见习类

详情请阅读附件4。

(二)学校专项团队

1.山东大学“青鸟计划”岗位实习暑期社会实践专项

2.山东大学“希望小屋·山大担当”暑期社会实践专项

3.山东大学“百廿今回首,寻访筑梦人”迎120周年校庆暑期社会实践专项

4.山东大学党史学习教育“青年宣讲团”暨“学习四史 葆有初心”主题宣讲暑期社会实践专项

5.“服务山东·山大方案”硕博服务团暑期社会实践专项

详情见后续专项通知

三、团队组织(采取个人形式活动的同学无需进行此项工作)

(一)团队组织

每支社会实践团队人数为5-10人(不含指导教师、领队),专项团队见相关通知。每支团队必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一名领队。其中,指导教师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领队可由辅导员担任或由指导教师兼任,原则上要求全程参与团队实践活动。

(二)团队命名

各学院立项团队名称以“山东大学+学院名称+团队名称”命名;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组织,请以“山东大学+学生组织名称+团队名称”命名。其中“团队名称”需体现实践地与实践主题(实践地为团队要前往的具体地区或企事业单位名称,省内:地级市+区/县/市,省外:省/市/自治区+地级市,省内如“赴青岛即墨”,省外如“赴河北邯郸”,企事业单位如“赴青岛海信集团”。举例:山东大学**学院“星动”赴济南市**集团关于大学生创业环境分析调研团。

四、立项程序及时间安排(团队)

(一)前期策划及准备

各团队可参考往年立项主题及内容,学院可为学生开具2021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样件见附件5),由学生自主与实践接收单位进行联络,取得实践接收单位接收证明(样件见附件6),无接收证明的团队不予结项。

(二)团队申报及审核

经申报并最终通过院级审核的团队需与《山东大学XX学院202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7)团队信息相对应。各校级专项团队会由校团委和相关负责单位进行档案存档。

(三)立项申请及评审

6月16日前,学院团委根据学生团队申报情况进行初审,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学院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团队的数量、去向和实践内容形式,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

(四)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

电子版报送内容:

所有立项团队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样表见附件9)、《团队立项活动策划书》,如需外出,同时提交签名后的《山东大学2020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3)、《山东大学学生实践团队成员须知》(附件2)。

2.报送时间

电子版材料于6月5日24点前发送至sdusxtw@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要求

请按时报送电子版材料(无需提供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以“社会实践立项-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五)项目实施

各实践团队和实践实习学生应严格在放假后至下个学期开学前2周的时间段内进行实践,结合活动规划、工作计划、日程安排,联系接收单位或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各实践团队在实践过程中,应做好相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进行宣传投稿,并定期整理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与总结。校团委会在暑期社会实践期间征集各团队实践成果,表现优异、成果显著的团队,将在结项答辩中予以重要考量。

(六)实践结项

9月中旬,新学年开学后,立项团队结合2020-2021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交流总结及评比表彰的各项要求,填写《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样表见附件10),并提交立项结题报告(包括活动总结、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团队成员个人小结及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学院在审核书面材料的基础上,举办结项答辩会,评定结题成绩,同时结项团队参加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评比。具体要求见9月份通知。

(七)总结交流

10月中下旬,学校将举办社会实践主题交流会,总结与回顾2020-2021学年社会实践优秀成果,请各实践团队做好准备工作,注意收集与整理视频和图像资料。同时请各团队积极参加团中央、团省委相关评选、交流活动。

(八)经费报销

10月中下旬,详见具体通知。

以上内容若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内与学院团委联系。

地址: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652  院长信箱:sxyuanzhang@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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