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传递榜样模范力量,形成奋发向上、互相学习的良好校园风气,现学校及学院开展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山东大学(校本部、威海校区、青岛校区)全体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个人或团体
二、申报类别
(一)思想引领类
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面对贫困、疾患、自然灾害等各种困难或挫折,通过个人努力传递奋发向上的精神和能量;心怀仁爱、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并获得明显成效和社会肯定;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活动,具有突出成就或优异表现。
(二)学术科研类
积极参加大学生学术及科技活动,认真钻研学术,积极向各类学术期刊投稿并有优秀学术作品发表;结合专业所学,积极参与产品或项目研发获得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
(三)创新创业类
能够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创新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在相关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创业实践,在自主创业和创新研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
(四)实践服务类
积极组织及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成果;热心于校园、社会公益服务事业,主动关心并帮助他人;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关爱生命、关爱他人,为建设和谐校园不懈努力,在此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取得突出成就。
(五)校园文化类
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用艺术感染带动广大同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身体力行地带动广大同学锻炼健康体质,积极参与各级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具体安排
评选采用逐级推荐模式,从团支部、学院、学校三个层面进行推荐评选。具体流程如下:
①各团支部组织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评比活动;
②各学院组织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院榜样人物评比活动;
③各学院依据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至学校层面;
④校团委组织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复审评议会;
⑤校团委组织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终审答辩会;
⑥学校举行山东大学2021年度“榜样的力量”优秀学生颁奖典礼。
(注:每人按照所获最高奖项进行授予)
(一)团支部层面
1.时间:10月27日-10月31日
2.内容:
(1)各团支部自行组织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评比活动,推选在学术研究及创新、自主创业及个人就业、校园及社会志愿服务、校园文体活动、思想引领及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共2名(不区分类别)。
(2)各团支部将《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年度团支部之星报名表》(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10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mathtw@sina.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x支部之星评比材料”。
(二)学院层面
1.时间:11月1日-11月6日
2.内容:
(1)各学院审核“年度团支部之星”是否有成绩不合格或违规违纪记录,审核认证后授予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各学院自行组织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院榜样人物评选活动并颁发荣誉证书。
(3)各学院从评选出的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院榜样人物中,按照分配的人数择优推荐进入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复审环节。
(三)学校层面
1.复审
(1)时间:11月中旬
(2)校团委组织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复审评议会,进行复审,具体评选事项另行通知。
2.终审
(1)时间:11月下旬
(2)校团委组织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终审答辩会,进行评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3.表彰
(1)时间:12月
(2)学校将举行山东大学2021年度“榜样的力量”优秀学生颁奖典礼,颁发奖杯、证书,邀请获奖学生代表进行经历分享,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展示青春风采,发挥榜样力量。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团委老师或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附件1: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年度团支部之星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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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